珠光集团党委指尖微课堂 (第十二期)
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能不能发挥好,关键在党的领导制度能不能执行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事关国家治理的根本。要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不断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是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要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其他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同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相衔接,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继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不断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每年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个人有关事项时,要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来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摘要》